在深入推进平安湖南、法治湖南建设和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,全省各地涌现出一大批见义勇为先进典型。他们在国家利益、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遭受侵害的危急关头,不畏强暴、不怕牺牲、大义凛然、挺身而出,同违法犯罪行为英勇斗争;他们在无情水火和各种灾害事故面前,置个人生死安危于度外,积极参与抢险救灾,谱写了一曲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正气之歌,极大地鼓舞了广大人民群众同违法犯罪行为和自然灾害、险情作斗争的勇气和信心。
为弘扬正气,表彰先进,在全社会营造崇尚见义勇为精神的良好氛围,让见义勇为的英雄事迹激发出更多的社会正能量,根据《湖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》和省委政法委等单位联合下发的《关于开展2019年度湖南省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》,经市州申报、材料审核、投票公示、省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评审,拟对2019年以来发生的32起(41人)见义勇为先进事迹予以表彰。其中,拟授予卢贤山等2人2019年度“湖南省见义勇为英雄”称号,邓建超等36人2019年度“湖南省见义勇为先进个人”称号,追授高家信等3人2019年度“湖南省见义勇为先进个人”称号。


陈利平,湖南金地金地物业公司员工,岳塘交警大队门卫。
2019年9月29日22点左右,湘潭岳塘区交警大队旁的霞光村0栋老式居民住宅楼内的垃圾通道突发大火,火势凶猛。
此栋楼有40余户居民,危急时刻,岳塘交警大队职工黄征(内勤人员,非公安干警)和门卫陈利平同志见状,立即提起灭火器冲进楼内火场,一边控制火势,一边挨家挨户拍门提醒,协助疏散群众。
当两人冲到五楼时,发现有一位80多岁的老太(行走不便)和一名60多岁的女性正相互搀扶着,不敢下楼。黄征见状,立即背上老太并安慰她“不要怕,我背您出去。”陈利平紧随其后进行辅助直至逃离火场到达安全地带。并和闻讯赶来的消防人员以及其他民警、辅警一起,合力扑灭火灾。
因抢救及时,除财产损失外,此栋居民无一人伤亡,群众对此赞不绝口。施救期间,黄征、陈利平脚上的鞋底几乎被大火烧融,双脚灼伤严重,并伴有吸入性肺损伤,急性肺水肿,双膝软组织挫伤,后被同事送往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治疗。